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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检察:不起诉案件回访,把检察关怀贯彻始终
时间:202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岑巩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杨光军带领办案人员就办理的一起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盗窃案件开展回访工作。

  回访的被不起诉人夏某系智力残疾人,其母亲多年前外出务工失去联系,其父亲长期酗酒不顾家,夏某从小无人管教。检察机关在办理夏某盗窃案中结合案件情况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并将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适时开展回访。

  在回访中,办案检察官首先到被不起诉人夏某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通过了解得知,夏某某被作相对不起诉后,其在村委会关心帮助下,常常安排在住所周边的产业林地务零工,夏某某通过自己的劳动双手获得报酬,让他对生活充满希望和热爱。

  回访当日,恰逢夏某在务工的林地里劳作,回访人员一行与村委会干部来到地里,正在埋头苦干的夏某某看见检察官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经过交谈,夏某某表示自己已经牢记教训,现在通过劳作得到的应有的报酬让他很满足。虽然不能完全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所想,但从夏某脸上的笑容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特殊对象被社会关爱的温暖。

  此次开展的不起诉回访工作,不仅是对被回访人的持续性法律再教育,也是检察机关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同时也更是检验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体现。下一步,岑巩县检

  察院将继续探索案件办理效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新方法、新举措,切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用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案例诠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看得见的检察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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