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公示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相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同意拟按相关程序报请州人民政府将现有办公业务楼资产以无偿划拨方式转入岑巩县国有资本运营中心进行资产处置,办公业务楼资产原值1055000元。现对该资产无偿划拨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反馈请致电0855-3571796 。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