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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贵州省岑巩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岑巩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领导并对其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3)按照国家法律和省、州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县检察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求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347.88 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40.92万元,降低24.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5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65 万元,占57.42%;项目支出463.92万元,占42.58%;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47.8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40.92万元,增长(降低)降低24.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21年相比,减少349.94万元,降低24.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4.01万元,占91.23%;社会保障支出(类)64.37万元,占5.9%;住房保障支出(类)31.19万元,占2.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 %。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0.61万元,支出决算为5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资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属于项目追加资金。

3.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78万元,支出决算为3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01万元、津贴补贴153.73万元、奖金12.33万元、绩效工资55.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49万元、住房公积金7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退休费32.84万元。

(二)公用经费131.3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5万元、邮电费5.95万元、差旅费8.0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电费0.43万元、租赁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5.09万元、专用材料费0.18万元、劳务费0.86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0.84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69万元(其中包含食堂支出、帮扶村帮扶支出、党建活动经费、驻村人员补贴等)、办公设备购置9.7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完成预算的62.42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5.48万元,降低53.14%。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践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47 万元,比上年减少25.48万元,降低53.14%,减少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车辆年限比较新,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相较减少,故相应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万元,支出决算17.38万元,完成预算的57.94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8.19万元,降低61.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洗车、加油、保险等支出。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6.00万元,支出决算5.09万元,完成预算的84.84%。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71万元,增长113.87%,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9万元,主要是:检察案件办理、业务指导活动增加,所以费用比上年增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43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39万元,比上年增加19.06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3.6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XX(类)XX(款)XX(项):指……。

十八、XX(类)XX(款)XX(项):指……。

十九、XX(类)XX(款)XX(项):指……。

二十、……。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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