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捐赠公示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相关规定,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将一批已超报废年限但能正常使用的电脑及一批旧的办公桌椅板凳无偿捐赠给帮扶村天马镇雷公田村及天马镇白岩坪村用于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本次捐赠固定资产原值共计12.3442万元,捐赠天马镇雷公田村10.1308万元,捐赠天马镇白岩坪村2.2134万元,该批次捐赠资产明细表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办公室,电话0855-3571796。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按程序进行处置。
公示日期: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