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国有资产处置公示
时间:2023-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有资产处置公示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相关规定,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将一批已超报废年限的、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固定资产原值249609.62元,该批次处置资产明细表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办公室胡晓钰,电话3571796。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按程序进行处置。

公示日期: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5日。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29日


阳光检务  SUNSHINE JIANWU
案件信息公开
权威发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工作报告
 便民服务
检察长接访预约平台 检察长信箱
法规查询 律师接待预约程序
 检察家园 PROCURATORIAL HOME
检察文苑
书画长廊
摄影欣赏
工作札记

版权所有: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