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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3555人,同比分别上升34.62%上升22.22%;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231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1.43%,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4人,同比上升14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962人,同比分别下降17.02%下降4.7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842人,同比分别上升12.00%下降16.00%,共决定不起诉101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37.50%下降57.14%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78人,同比分别下降12.50%下降6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6人,同比分别下降28.57%下降68.42%,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人,同比上升10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4044人,同比分别下降31.03%下降2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731人,同比分别下降6.90%持平,共决定不起诉10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68.75%下降66.67%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00人,同比分别— (0.0/0)— (0.0/0)2.经审查,决定逮捕00人,同比分别— (0.0/0)— (0.0/0);决定起诉0人,同比— (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3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上升5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持平,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 (1.0/0)2.共受理审查起诉12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01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下降83.33%,共决定不起诉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下降5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0人。2.“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0人。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下降100.00%

七、行政检察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2件,同比下降63.64%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5件,同比上升400.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6人,决定不起诉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11人,决定起诉4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件,同比上升25.00%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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