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35件55人,同比分别上升34.62%、上升22.22%;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2件31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1.43%,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4人,同比上升14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9件62人,同比分别下降17.02%、下降4.7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8件42人,同比分别上升12.00%、下降16.00%,共决定不起诉10件1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37.50%、下降57.14%。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7件8人,同比分别下降12.50%、下降6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件6人,同比分别下降28.57%、下降68.42%,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人,同比上升10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40件44人,同比分别下降31.03%、下降2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7件31人,同比分别下降6.90%、持平,共决定不起诉10件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68.75%、下降66.67%。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0件0人,同比分别— (0.0/0)、— (0.0/0)。2.经审查,决定逮捕0件0人,同比分别— (0.0/0)、— (0.0/0);决定起诉0人,同比— (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件3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上升5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持平,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 (1.0/0)。2.共受理审查起诉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0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下降83.33%,共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下降5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件0人。2.“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0人。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下降100.00%。
七、行政检察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2件,同比下降63.64%。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5件,同比上升400.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件6人,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1件1人,决定起诉4件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件,同比上升25.00%。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