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二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二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224人,同比分别上升69.23%下降11.11%;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012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下降14.29%,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3人,同比上升333.33%2.共受理审查起诉2635人,同比分别上升36.84%下降1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26人,同比分别上升28.57%下降27.78%,共决定不起诉2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80.00%下降84.0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89人,同比分别上升60.00%上升5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8人,同比分别上升75.00%上升6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 (1.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234人,同比分别下降11.11%下降10.5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18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上升20.00%,共决定不起诉10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47.37%下降47.37%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00人,同比分别— (0.0/0)— (0.0/0)2.经审查,决定逮捕00人,同比分别— (0.0/0)— (0.0/0);决定起诉0人,同比— (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01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持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00人,同比分别— (0.0/0)— (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 (1.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12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0%上升500.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6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持平,共决定不起诉0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上升10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0人。2.“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1人。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七、行政检察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2件,同比下降14.29%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 (1.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人,决定不起诉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22人,决定起诉4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件,同比下降83.33%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00人。

 

阳光检务  SUNSHINE JIANWU
案件信息公开
权威发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工作报告
 便民服务
检察长接访预约平台 检察长信箱
法规查询 律师接待预约程序
 检察家园 PROCURATORIAL HOME
检察文苑
书画长廊
摄影欣赏
工作札记

版权所有: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