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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014人,同比分别下降9.09%下降36.3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011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下降38.89%,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下降66.67%2.共受理审查起诉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3.04%上升1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20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0%上升1900.00%,共决定不起诉51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40.0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56人,同比分别— (5.0/0)— (6.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6人,同比分别— (5.0/0)— (6.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人,同比— (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741人,同比分别上升60.87%上升78.2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20人,同比分别上升260.00%上升300.00%,共决定不起诉11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15.38%下降15.38%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上升100.00%2.经审查,决定逮捕00人,同比分别— (0.0/0)— (0.0/0);决定起诉2人,同比上升10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1人,同比分别— (1.0/0)— (1.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1人,同比分别— (1.0/0)— (1.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人,同比— (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11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人,同比分别— (1.0/0)— (1.0/0),共决定不起诉0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 (0.0/0)— (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0人。2.“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0人。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 (2.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七、行政检察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4件,同比上升16.67%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0件,同比— (0.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0人,决定不起诉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22人,决定起诉11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0件,同比下降100.00%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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