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职监督,切实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岑巩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按照看守所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检测后,进驻看守所采取“三措施”开展全封闭驻所检察工作。
一是通过看守所监控系统实时查看监管场所的状态,了解监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违法问题。二是与看守所管教、狱医等进行谈话,了解监区情况及在押人员身体状况。三是通过看守所办公系统对在押人员及其羁押期限进行检查,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看守所消毒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积极配合看守所共同战“疫”的同时,也在特殊时期及时调整监管方式,强化驻所检察监督,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确保岑巩县看守所疫情“零感染”,安全“零事故”。(供稿人:胡华)